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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家庭农场主更有奔头了!地方政府将合力打造农场“升级版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ZTL1194587
    2019-10-08 22:52:31   原创

    9月18日上午农业农村部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有关情况。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先生、一级巡视员冀名峰先生介绍了有关情况,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    发布会上,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介绍到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发展家庭农场。总书记指出,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,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,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;要重视培育家庭农场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,注重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,把他们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,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;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》提出,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,培育一批规模适度、生产集约、管理先进、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。

    近年来,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积极引导扶持农林牧渔等各类家庭农场发展,取得了初步成效,但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,发展质量不高、带动能力不强,还面临政策体系不健全、管理制度不规范、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。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,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,经国务院同意,中央农办、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》。

    《指导意见》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    一是强调要坚持农户主体、规模适度、市场导向、因地制宜、示范引领基本原则,按照“发展一批、规范一批、提升一批、推介一批”的思路,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、生产集约、管理先进、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。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2020年和2022年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目标。

    二是强调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。《指导意见》围绕合理确定经营规模、优化登记注册服务、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等,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,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

    三是强调强化示范创建引领。要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,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,强化典型引领带动,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,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。

    四是强调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。《指导意见》要求要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。同时,《指导意见》从用地、财政税收、金融保险、“互联网+”、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。

    五是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;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。

    现场记者提问摘选如下:

    Q:

    农视网记者:

    我们在采访中发现,家庭农场的组织领导普遍没有建立综合的协调工作机制,比如地方各部门配合也存在比较大的问题。对于这方面有没有相关的部署和安排?谢谢。

    A:

    赵阳:

    近年来,对于家庭农场的组织领导工作,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,2014年发了《指导意见》,今年又发了这个《指导意见》,这里都对加强组织领导有专门章节论述。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,另一方面指导各地支持强化服务,不断地完善家庭农场的工作机制。

    从目前情况看,确实存在一些问题,比如各地并没有普遍的建立起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,各部门之间的配合、协调还有待加强。此次发布的《指导意见》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:

   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。要求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列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,要制定本地区的家庭农场培育计划,并部署实施。

   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起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,加强部门间的配合、协作,综合协调,形成家庭农场发展的合力。

    三要强化宣传引导。包括像今天我们的新闻发布会,我觉得也会在社会上引起关注,让大家更多了解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、发展的路径,从哪些方面去扶持、服务、支持它。所以,我们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,特别是加大家庭农场发展有关政策的解读,宣传好发展家庭农场,对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,提高农民收入,提升农业经营效益等各方面具有重大意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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